2016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在会议上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7年12月20日,国家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